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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北石油大学 2025届优秀毕业生(本、专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时间:2025-04-01 10:35:56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激励广大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学校决定,按《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对在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正常学制内的2025本、专科毕业生(各学院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育部2014年修订〕、2024版《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六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1.学习刻苦,大学期间各科成绩优良,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排名位于专业前50%以内。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3.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恶意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不能参评各种奖项。

5.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第9条)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由各学院组织评选,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校党委审批。各学院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要公布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履行民主评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的评选结果需在本院内公示3天,接受学生评议。

3.各学院要以优秀毕业生评选为契机,加强毕业生教育,通过评选优秀毕业生深入推进学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推荐表格全部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二级院公章,同时上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务必于411日工作时间提交。

电子版材料2类《附件3-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和《附件4-受表彰学生名单》发送至nepuxgbxsgl@126.com

纸质材料4类:《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3-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4-受表彰学生名单》和《附件5-xx学院承诺书》各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机关楼232室)。

2. 学生姓名要核实准确以避免证书有误具体领取方式请以学工部后续通知为准。所有需要填写的材料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形式。


联系人:阿妮柯孜  联系电话:0459-6502801



学生工作部      

20253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