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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时间:2026-09-02 14:45:46点击数:

各学院、秦校区: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5]14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东北石油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东北石油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油校发[2025]4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贫困生国家助学金

我校认定的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可申请,且2025-2026学年不得有留级、休学、受处分等情况。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我校退役复学学生2025-2026学年未受处分,以及复学后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生入伍前剩余应修学业年限

二、发放标准

特别困难学生:一等助学金4700/年(587.5/月);

困难学生:二等助学金3700/年(462.5/月);

一般困难学生:三等助学金2700/年(337.5/月);

退役士兵:3700/年(462.5/月)。

三、学生申请及学院审核

(一)学生申请

全校本科学生(包含秦校区本科学生)需登录企业微信-移动学工-应用-学生资助-本科生助学金申请提交信息并上传附件。详见附件:智慧学工-助学金申请流程

(二)申请所需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退役学生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需提交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带有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须近期开具)、退役证或退役证明、黑龙江省社保卡复印件。

(三)学院审核

对于贫困生,辅导员需重点审核学生申请助学金等级,且2025-2026学年是否有留级、休学、受处分等情况。

对于退役复学学生,辅导员需重点审核学生在2025-2026学年是否受到处分,以及复学后在校学习时间是否超过学生入伍前剩余应修学业年限。

:某生2021年入学,20229月因成绩不佳留级。同月应征入伍,20249月退役复学继续读大一,则该生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3。原因是20229月时该生剩余应修业年限为3,无论实际修业年限是几,均以剩余应修业年限为准。入伍前休学以及入伍后主动留级同理。

四、工作安排

学生申请及辅导员审核:92-91114时;

学校复审:912日;

学校公示:914-918日(5个工作日)。

五、其他要求

国家助学金将通过黑龙江省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学生的社保卡中,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办理黑龙江省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请提醒学生及时办理并完成激活,未办理或未激活社保卡的学生将暂缓发放。



附件:智慧学工-助学金申请流程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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