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秦校区: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用于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的无抵押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为切实做好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7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油校发〔2025〕44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贷款学生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或第二学位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六)当年没有申报获得其他类型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
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三、工作流程
(一)政策宣传
各学院应面向学生广泛开展校园地贷款政策宣传,尤其是申请绿色通道且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6级新生,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二)系统维护
院系经办人需尽快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管理系统(链接:https://zxdk.cdb.com.cn:446/),录入本科新生班级信息(研究生已由学生资助中心录入),以免影响学生申贷工作;
(三)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和申请。学生务必将个人信息,尤其是学费住宿费、生活费金额填报准确。学生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提交至学院;
(四)学院初审
辅导员审核学生是否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若未通过,则需提交如因灾、因病等致贫的佐证材料。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学院要拒绝其贷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贷款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系统经办人需通过系统审核学生信息,并汇总上报至学校;
(五)学校复审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贷款申请信息,通过系统报送省教育服务中心;
(六)合同签订
省教育服务中心、省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系统生成贷款合同,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打印、组织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及日程安排
(一)提交材料要求
1.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机关楼234。学生资助中心复审无误后,学院自行取回存档;
2.学院公示照片,近景远景各一张,发送至nepuxszz@163.com。
(二)日程安排
各学院需在9月21日前完成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学院公示工作(3个工作日),并将系统数据汇总至学校,9月23日前完成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院系要选择“研究生部”;
(二)未满18周岁的贷款学生(包含首贷和续贷)需同时提交合法监护人签署的《高校助学贷款监护人同意书》,《同意书》文本在学生在线系统或院系经办人系统内均可导出,学生可导出《同意书》文本后发监护人签署,监护人签署后提交电子扫描件即可;
(三)各学院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和诚信档案,《同意书》扫描件与申请表、证明等材料一并由学院留档备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