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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时间:2026-08-28 09:04:01点击数:

各学院、秦校区: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用于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的无抵押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为切实做好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7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油校发202544)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贷款学生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或第二学位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六)当年没有申报获得其他类型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

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三、工作流程

(一)政策宣传

各学院应面向学生广泛开展校园地贷款政策宣传,尤其是申请绿色通道且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026级新生,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够及时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二)系统维护

院系经办人需尽快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管理系统(链接:https://zxdk.cdb.com.cn:446/),录入本科新生班级信息(研究生已由学生资助中心录入),以免影响学生申贷工作;

(三)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和申请。学生务必将个人信息,尤其是学费住宿费、生活费金额填报准确。学生信息填报完成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打印申请表签字后提交至学院

(四)学院初审

辅导员审核学生是否通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若未通过,则需提交如因灾、因病等致贫的佐证材料。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学院要拒绝其贷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贷款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系统经办人需通过系统审核学生信息,并汇总上报至学校;

(五)学校复审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贷款申请信息,通过系统报送省教育服务中心

(六)合同签订

省教育服务中心、省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系统生成贷款合同,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打印、组织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及日程安排

(一)提交材料要求

1.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机关楼234。学生资助中心复审无误后,学院自行取回存档;

2.学院公示照片,近景远景各一张,发送至nepuxszz@163.com

(二)日程安排

各学院需在921日前完成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学院公示工作3个工作日),并将系统数据汇总至学校,923日前完成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院系要选择研究生部”;

(二)未18周岁的贷款学生(包含首贷和续贷)需同时提交合法监护人签署的《高校助学贷款监护人同意书》,《同意书》文本在学生在线系统或院系经办人系统内均可导出,学生可导出《同意书》文本后发监护人签署,监护人签署后提交电子扫描件即可;

(三)各学院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和诚信档案,《同意书》扫描件与申请表、证明等材料一并由学院留档备查。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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