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秦校区: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东北石油大学“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东北石油大学“张磊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油校发〔2025〕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中国石油奖学金(本科)、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张磊奖学金共3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中国石油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的本科(专升本、二学位)学生。
(二)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专升本、二学位)学生。
(三)张磊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专升本、二学位)学生。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的本科(专升本、二学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中国石油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义务支教、文艺体育等活动;
(3)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具有为祖国石油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4)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智育、综测成绩均排名专业前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智育、综测成绩排名放宽至专业前30%,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补考及重修。
2.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及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4)恶意欠缴学费者。
(二)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必须在现学年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内;
(3)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补考及重修。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符合申请优先条件的,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
2.申请的优先条件
(1)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和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6个地区的学生,予以优先认定;
(2)孤儿(或烈士)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残疾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双亲丧失劳动能力学生,予以优先认定。
3.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及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4)恶意欠缴学费者。
(三)张磊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
(2)家庭经济困难,勇于面对挫折,坚持逆境成才;
(3)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全面发展;
(4)孝敬父母、感恩社会、团结同学;
(5)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补考及重修。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
2.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及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4)恶意欠缴学费者。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3)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上一学年必修课及限选课无挂科、补考、重修;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一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60分。
2.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上一学年受到纪律处分或评定时有处分未解除的;
(2)上一学年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4)恶意不缴学费及住宿费者。
三、评选指标及资助标准
(一)中国石油奖学金
奖励本科学生2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二)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1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张磊奖学金
奖励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500元。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1000元/人,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4%评定;
二等奖800元/人,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6%评定;
三等奖400元/人,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16%评定。
本硕连读班单独评选,获校内奖学金比例高于其它班级。
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026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日程安排
各学院需在11月12日前完成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11月13日17时前报送材料。
如申请表内未提前填写日期,可按实际填写。
(二)材料报送
1.中石油奖学金
纸质件:
(1)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2份);
(2)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1份)。
电子件:
(1)中国石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
(3)公示照片。
2.中海油助学金
纸质件: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2份);
(2)中国“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
电子件: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公示照片。
3.张磊奖学金
纸质件:
(1)“张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2)“张磊奖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
电子件:
(1)“张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张磊奖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公示照片。
4.优秀学生奖学金
纸质件:
XX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1份).
电子件:
(1)XX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2)公示照片。
(三)报送方式
纸质件送至机关楼234,电子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nepuxszz@163.com,电子材料需按《附件2》将各项材料放置在相应文件夹内。
附件1:2026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6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