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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时间:2026-11-05 10:15:17点击数:

各学院、秦校区: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问题,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24〕7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学费减免指标按照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确定,各学院指标按贫困生占比确定,详见《附件1:2026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指标名额》。

二、学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学期成绩班级排名中等以上;

4.生活简朴,勤俭节约,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

5.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6.原则上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和获得了国家助学金。(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请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二)其他情况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1.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或残疾学生;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来自老、少、边、穷贫困县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

4.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

5.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身患重病且正在治疗之中;

7.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

8.其他确需减免者。

(三)不可列为当学年减免学费对象的情形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在校就读时间超过学校学制年限规定者(不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时间者);

3.生活有铺张浪费现象或高消费行为者;

4.获得资助款总额达到或超过当年应缴学费者(不包括国家助学贷款);

5.不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6.学习态度不端正,上一学年功课有不及格情况,且智育成绩、综测成绩均未达到专业前70%者。

三、减免标准

减免学费的标准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两个等级:

(一)全额减免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减免学费的学生。

(二)部分减免

根据学生受资助情况、智育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减免比例。

四、学生申请及学院审核流程

(一)学生申请

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费减免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端)》。学生需登录企业微信-移动学工-应用-学生资助-学费减免申请申请提交信息并上传必要附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学校自助机器打印的成绩单;

2.证明材料:

(1)孤儿证明由学院依据中央下发贫困生数据库或由民政局开具;

(2)残疾学生(2级及以上)应提供残疾证;

(3)其他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

辅导员需通过企业微信对学生填写的基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受助情况、学习情况、是否受处分、提交的证明材料等。经副书记再次审核,在“审核意见”一栏填写“建议减免___%学费”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收到通知后,要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24〕74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学费减免的制度宣传、信息审核和推荐工作,并于11月11日前完成学院层面(辅导员、副书记)的审核工作。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按《附件1:2026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指标名额》进行推荐,至多推荐1名“全额减免”的学生,其余学生减免比例由学生工作部确定;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做到“应免则免”。若上报材料中存在“不愿申请助学贷款”、“获得资助款达到或超过当年应缴学费”等应当取消的情形,将直接取消该名额;

3.各学院应知晓“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的区别,二者在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要混淆;

4.做好申请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隐私保护,不得让学生在年级、班级等公开场合陈述,不在网站、宿舍等公共场合公示相关个人隐私信息。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