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2025届研究生即将毕业,为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好学、健康成才,现依据《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链接:https://xsc.nepu.edu.cn/info/1237/2685.htm,附件9)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依据《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第十条规定: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在每学年末学位论文答辩后进行。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超过标准学制的毕业生不能参评。
博士优秀毕业生:不设评选比例,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由学生工作部直接评定(可参评名单见附件1-子表2,实际评定结果以答辩结果等情况为准);
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硕士研究生总数的15%(包括今年推选的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附件1子表3)在内,本次报送校级评选材料需包含这部分学生),各学院名额见附件1-子表1,名额已按最大基数计算,请严格按照名额评定,杜绝超额评定。
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须依据《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严格进行评选,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在研究生答辩结束后,依据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应是遵守校规校纪的典范,优秀硕士毕业研究生需在校期间每年均(曾)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范围内优先推荐每年均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已获评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校优秀毕业生。
2、公示结束后请于5月3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纸质版材料2类:《xx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一式一份)和《东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一式二份)。其中,推荐名单需辅导员及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评审表“院(系)推荐意见”栏请写“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机关楼232);
电子版材料1类:《xx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发送至nepuxgbxsgl@126.com。
联系人:阿妮柯孜 联系电话:0459-650280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