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6〕27号)及《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3〕9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必须依据文件要求对申报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评选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
二、参评成果时效说明
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2014】1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学生必须按照当前身份层次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2026级硕博连读学生在硕士阶段取得且未用于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可以用来参评本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但仅限本次使用;其他博士研究生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必须是博士期间取得的。(名额分配及可参评名单见附件4)。
三、参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可以自愿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年度研究生如有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为专业排名前15%;
5.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在评比过程中可以跨年度使用,但仅限使用一次);
6.参评成果发表截止时间为学校下发评奖通知之日。
四、取消资格的情况
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考试作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恶意欠缴学费者;
(四)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学校联评
(一)学校联评名额的说明
1.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91人,由各学院(部、中心)按分配名额推荐,马克思(等额推荐的2人除外)、数学、体育、外语各推荐1人各推荐1人,总计4人参加学校联评,最终确定2人。
2.今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2人,由各学院(部、中心)按分配名额推荐,土木、经管、计算机、物电、新能材各推荐1名,总计5人参加学校联评,评选出2人。
(二)公示要求
学院推荐参与学校联评的学生需注明“推荐参加学校联评”字样,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最晚于10月10日公示)。
(三)材料提交
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联评的候选人暂时无需填附件1、2、3,只需填写《202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个人成果简介》(附件6),并准备个人汇报PPT(4分钟),重点介绍本人在学习和学术研究方面的成就和成果,校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现场投票确定最终推荐获奖人选。联评预计于10月9日前后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个人成果简介》纸质材料由各院辅导员及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各院公章,交至机关楼232,电子版(word可编辑版)请发送至nepuxgbxsgl@126.com。
参加学校联评的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7:00
六、等额推荐
(一)公示要求
有等额推荐名额的学院,获奖学生名单须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最晚于10月10日公示)。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纸质版: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必须按附件5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2、3,一式一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交机关楼232。
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3,excel可编辑的电子版)及两张评审现场照片发送至nepuxgbxsgl@126.com,全部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以“xx学院研究生国奖-等额推荐”命名。
等额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6:00
联系人:包灵灵 联系电话:0459650280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