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关于评选2026年度孙越崎优秀学生奖的通知》(孙基会字[2026]第02号)要求,依据《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的通知》(东油校发[2023]110号),现就做好2026年孙越崎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大二、大三年级中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二、资助人数与标准
每年资助学生3人,每人1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上一学年智育、综测成绩均位于专业前10%;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威望高,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四、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4.恶意欠缴学费者。
五、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申请表;
2.学院初审。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确定1名推荐学生,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处提交申请审核材料;
3.学院公示与材料报送。需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资助中心;
4.学校评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联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辅导员、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评审实施方案,确保评审小组成员结构合理,评审工作要规范严谨;
2.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同时广泛宣传政策,注重教育引导,以评审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的资助育人活动,使广大学生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附件1: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