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依据《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及《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本单位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2023、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部、中心)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硕士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获奖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两年制本硕连读学生按照单独计算的综合考评成绩,单独排名确定获奖名单。
三、学业奖学金必须严格按学校分配名额进行评定(附件1),并填报好《2023、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部直接评定,符合评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不用各学院上报。
四、材料报送
《2023、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件版一式一份,需填表人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nepuxgbxsgl@126.com。
报送截止时间:11月24日上午11:00
报送地点:机关楼232
联系人:包灵灵
联系电话:0459-650280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