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东北石油大学“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东北石油大学“张磊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油校发〔2025〕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国石油奖学金、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张磊奖学金、三和助学金、信志合助学金等7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中国石油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二)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三)张磊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四)三和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秦皇岛校区)中品学兼优的特别困难本科学生。
(五)信志合助学金
全日制2025级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特别困难学生。
(六)筑梦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且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以及进入本科阶段二年级的专升本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中国石油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义务支教、文艺体育等活动;
(3)热爱石油事业和所学专业,具有为祖国石油事业而献身的精神;
(4)各学院(或校区)报送的参评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不低于30%;
(5)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智育、综测成绩均排名专业前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智育、综测成绩排名放宽至专业前30%,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补考及重修。
2.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及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4)恶意欠缴学费者。
(二)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选学生必须在现学年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内;
(3)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补考及重修。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符合申请优先条件的,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
2.申请的优先条件
(1)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和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6个地区的学生,予以优先认定;
(2)孤儿(或烈士)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残疾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双亲丧失劳动能力学生,予以优先认定。
3.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及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4)恶意欠缴学费者。
(三)张磊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
(2)家庭经济困难,勇于面对挫折,坚持逆境成才;
(3)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全面发展;
(4)孝敬父母、感恩社会、团结同学;
(5)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补考及重修。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
2.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及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4)恶意欠缴学费者。
(四)三和助学金
按《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特别困难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序进行评选。当年已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获评该助学金,已获其他奖助项目者不能兼得
(五)信志合助学金
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在校表现情况进行评选。
(六)筑梦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度操行评等均为良好(含)以上;
(4)获得过(含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挂科、补考及重修。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50%;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申请学生必须在现学年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内;
(7)未获得2025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2)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及个人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3)上一学年内受过纪律处分者。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每门必修课及限选课无补考、重修;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到国家标准,通过体测;
(4)参加社会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2.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形
(1)本学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警告及以上处分);
(2)因各种原因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习年限者;
(3)恶意不缴学费及住宿费者。
    3.计算方法
按综合测评基础分(智育成绩)评选出获奖学生,再按综合测评分确定获奖等级。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中国石油奖学金
奖励本科学生3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资助15人,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三)张磊奖学金
奖励本科学生2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500元。
(四)三和助学金
资助本科学生14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500元。 
(五)信志合助学金
资助新生人数5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六)筑梦奖学金
奖励本科学生24人,资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1000元/人,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4%评定;
二等奖800元/人,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6%评定;
三等奖400元/人,按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16%评定。
本硕连读班单独评选,获校内奖学金比例高于其它班级。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日程安排
(一)筑梦奖学金
按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需在11月6日17时前完成奖学金的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其他奖助学金
11月20日17时前完成奖学金的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和材料报送工作。
如申请表内未预先填写日期,可按实际填写。
二、材料报送
(一)中石油奖学金
纸质件:
1.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2份);
2.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1份);
3.个人承诺书(1份)。
电子件:
1.中国石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汇总名单;
3.公示照片。
(二)中海油助学金
纸质件: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2份);
2.“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
3.个人承诺书(1份)。
电子件: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
2.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公示照片。
(三)张磊奖学金
纸质件:
1张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2.“张磊奖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
3.个人承诺书(1份)。
电子件:
1.张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张磊奖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公示照片。
(四)三和助学金
纸质件:
1三和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2.三和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
3.个人承诺书(1份)。
电子件:
1.三和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三和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公示照片。
(五)信志合助学金
1信志合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
2.信志合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1份);
3.个人承诺书(1份)。
电子件:
1.信志合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信志合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公示照片。
(六)筑梦奖学金
纸质件: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1份);
2.2025年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1份);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扫描件(1份);
4.个人承诺书(1份)。
电子件: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2.2025年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扫描件pdf;
4.公示照片。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
纸质件:
XX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1份)
电子件:
1.XX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2.公示照片
三、报送方式
纸质件送至机关楼234,电子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nepuxszz@163.com,电子材料需按压缩包内文件分布,放置到相应文件夹内。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