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在思想道德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二、评选条件
1.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东油校发〔2024〕106号)第七章第二节“奖励条件”与第三节“评审机构和办法”规定进行评选。
2.恶意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不能参评各种奖项(集体奖除外)。
3.一年内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在校学生。
4.2024级新生不参评。
三、评选比例
1.先进班级按学生班数的5%评选。
2.三好学生每班评选2人。
3.优秀学生干部(包括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每班评选1人,各院团委学生干部增加名额,除人文、外语、数学每院3人外,每院6人。
4.三好学生标兵每院分别推荐2名,须在本次推选的三好学生中进行推荐。
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每院分别推荐2名,须在本次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中进行推荐。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所有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干部等候选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要求按照最新的《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东油校发〔2024〕106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推荐不符合规定要求综测成绩的学生,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同时被取消的名额在本年度表彰中不再补充。
2.评优工作涉及对学生的导向,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在评选和推荐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层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各学院的评选结果需在本院内公示3天,接受学生评议。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负责表彰材料汇总和审核工作,要对所申报的各种材料和表格进行一一核实,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并按要求及时上交。
2.各学院要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好各种荣誉称号的推荐表。其中,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要求附带教务系统内学生本人入学以来正规的打印成绩单并加盖二级院公章。对于登记表格填写不认真、不按要求填写以及填写虚假信息和有错误等情况,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不再通知各学院或学生本人进行修改,同时缺少的名额不再补充。
3.各学院将《附件6:XX学院推荐2023-2024学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附件7:受表彰学生名单》的电子稿发送至nepuxgbxsgl@126.com,同时将所有登记表、推荐表(附件1-5)、汇总表(附件6、7)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二级院公章后11月22日下午17:00前报送上交至学工部管理科(机关232)。
联系人:玉苏普 联系电话:0459-6502801
4. 专业、班级、学生姓名等要核实准确,以免证书印错。所有需要填写的材料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形式。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11月11日